临时借款及利润分配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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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重点:亏损年份需要通过临时借款补齐还款不足部分
    即如果当年发生利润亏损,可以用折旧和摊销来还款本金,而如果折旧和摊销不足的话,应该通过临时借款来补足差额部分,临时借款=当年应还本金-折旧-摊销

  2. 营业收入
    +补贴收入
    -经营成本
    -折旧
    -摊销
    -利息


利润总额

注:获得收入要填当年经营成本,折旧,摊销,还要先还当年的应还利息,至于当年的应还本金,可以通过用于还款的未分配利润,及折旧、摊销来还

3.利润分配问题
1利润总额


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即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,在连续的5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,未能弥补完的,应用税后利润弥补
3所得税 =(利润总额-弥补以前年度亏损(用税前利润弥补的))*税率
4净利润 =利润总额-所得税


5期初未分配利润
6可供分配利润 =净利润+期初未分配利润-弥补以前年度亏损


7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=(当年税后利润(净利润)-弥补亏损)*10% 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
8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=可供分配的利润-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


9应付优先股股利
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
11应付普通股股利
12各投资方利润分配
13未分配利润(未弥补亏损)


14用于还款的未分配利润
15剩余利润(转下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)

注: 1《企业会计制度》中规定:“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,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(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)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,为可供分配的利润。可供分配的利润,按下列顺序分配:(一)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;(二)提取法定公益金。……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、法定公益金等后,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。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,按下列顺序分配:(一)应付优先股股利……(二)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……(三)应付普通股股利……(四)转作资本(或股本)的普通股股利

所以,企业当年有净利润,但前一年有未弥补的亏损,在利润分配时,计提盈余公积的基数是当年净利润-未弥补的亏损

新《公司法》第167条: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,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。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,可以不再提取。
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,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,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……

这个问题只要掌握几个原则就可以:

1、法定公积可以弥补亏损,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也可以弥补亏损;

2、计提法定公积是对向股东利润分配的一种限制,企业的利润不能吃光分光,要先留一部分做积累;

3、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是本年实现的净利润,而且是本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的净利润。

方法与参数三上注明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计提??难道不扣除弥补的亏损吗??

先后顺序问题,由于公司法未明确点明,所以怎么样都行,同时要考虑到所得税的法律规定,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是税法也认可的

2当年发生亏损,可不计所得税,不提取盈余公积金,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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